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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请2015年度卫生计生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请2015年度卫生计生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苏卫办科教〔20151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卫生计生科技进步,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和开展卫生计生新技术,提高防治水平,根据原《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办法》,现将2015年申报卫生计生新技术引进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新技术必须为2010年以后省内开展,填补我省同类技术空缺,技术指标处于省内排名靠前的医学新技术。
  (二)申报的新技术必须属于成熟、适用、先进的医学新技术,技术机理明确。
  (三)申报的新技术与国内外现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者技术方法上有创新和改进,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四)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获得相应技术准入。或列入到政府或行业技术指南、规范,相关行业学会认可并推荐,并获得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
  (五)申报的新技术已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已在本单位实施一年以上。
  (六)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凡涉及人体者必须由病案管理部门出具具体应用的病案号。
  (七)必须具有2012年以后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三篇以上相关技术论文。实验或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八)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不属于落后、淘汰技术。
  (九)研究类成果和已获得政府、行业科技奖励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数量
  今年我委卫生计生新技术引进奖实行限额申报。三级甲等医院限额申报40项、其他单位限额申报20项。其中同一单位同一科室只能申报三项,个人作为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原《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请登陆www.jswjw.gov.cn科技教育子站下载)、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论文、应用例次数证明。查新报告需由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检索单位2014年以后出具的查新报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袋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重要资料请使用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评审后不予保留。评审结果公布一个月后,作为保密材料销毁。
  申报单位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确保申报的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
  四、其他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EXCEL格式将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姓名(每人一列)、申报科室、项目所属三级学科代码汇总录入并形成电子版本(U盘)。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我委科教处。委直属单位和系统外单位直接报送我委科教处。申报截止日期:2015331日。
  联系人:梁智、史平。联系电话:0258362071383620729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216